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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优秀评选的通知

2021-12-02  来源:东莞市环保志愿服务总队   浏览:

总队各部门、麻涌分队:

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培育和宣传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壮大。根据《东莞市环保志愿服务总队注册、表彰激励办法》的规定,经秘书处研究决定在全队范围内开展优秀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星级志愿者、优秀志愿者、环保小卫士、河小二之星、热心环保公益奖、环保公益爱心单位、志愿服务金奖/银奖/铜奖、第四届优秀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1、星级评定标准:

累计达到100小时授予一星级志愿者;累计达到300小时授予二星级志愿者;累计达到600小时授予三星级志愿者;累计达到1000小时授予四星级志愿者;累计达到1500小时授予五星级志愿者。

2、优秀志愿者:全年积极参加活动,表现突出,当年累计服务时间超过30小时以上的志愿者。此奖不用申报,由环保总队依据服务时间汇总产生名单(与下面3、4项的奖项不可同时获得)。

3、环保小卫士:全年积极参加活动,表现突出,当年累计服务时间超过20小时以上的小志愿者。此奖不用申报,由环保总队依据服务时间汇总产生名单。

4、河小二之星:全年积极参加活动,在河小二项目中表现突出,由项目负责人提名后,交秘书长会议审定。

5、热心环保公益奖:2021年度给予总队给予帮助、赞助,以及捐助物品的热心个人。此奖依据环保总队年度捐赠记录表产生名单,由秘书长会议审定。

6、环保公益爱心单位:2021年度给予总队捐赠及赞助的爱心企事业单位。此奖依据环保总队年度捐赠记录表产生名单,由秘书长会议审定。

7、志愿服务金奖/银奖/铜奖:(1)金奖:累积服务时间1200小时以上(作出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具有良好的志愿服务开拓和创新意识。在志愿服务中表现优异,并对我队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2)银奖:累积服务时间800小时以上(作出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在志愿服务领域能够发挥良好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我队具有一定的号召力和影响力。(3)铜奖:累积服务时间400小时以上(作出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在志愿服务中表现优异,对营造良好的志愿服务社会氛围做出较大贡献。

8、第四届优秀管理人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名,由秘书长会议审定。

三 、评选机构

秘书处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具体实施。

四、评选程序

1、申报提名(2021年12月2日—2021年12月8日)。各部门、分队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发动,动员和推荐符合参评条件的志愿者进行参选。

2、综合评审(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5日),秘书处将各奖项公示名单通过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

4、审定获奖名单(2021年12月20日),东莞市环保志愿服务总队根据公示结果,审定最终获奖名单。

5、组织颁奖活动(时间待定),统一颁授奖项。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分队要认真组织好参评对象的申报、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对象事迹材料真实可信,确保将真正优秀的个人、团队纳入到推荐提名对象中来。加大对获奖对象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向优秀典型学习的浓厚氛围,推动东莞市环保志愿服务总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东莞市环保志愿服务总队

                                       二0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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