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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环保总队服务时数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3-11-07  来源:东莞市环保志愿服务总队   浏览:

东莞市环保志愿服务总队(绿家园)服务时数登记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志愿服务活动服务时间记录,保护志愿者权益,根据本队章程和《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结合本队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登记范围

     凡是在本队或本队下属分队参加活动的并以填写会员表登记有档案的志愿者均须进行服务时间登记。服务时间分活动服务时间和后勤工作服务时间。(后勤服务时间不累积到活动服务时间中,只在参与星级认定及表彰时累积)

二、登记标准

(一)服务以小时为单位计算;

(二)为本队及下属分队组织捐赠或联系捐赠,成功后按捐赠价值每100元计1小时;

(三)参加本队的所有活动,包括服务、会议、活动、活动前期筹备工作、后勤服务、网络服务等均纳入服务登记。

三、登记办法

 (一)参加服务前在活动签到处签到,一般集体解散的不用签退,如因有事需提前离开的,必须在签到处签退。活动结束一周内会公布到网站,并累积到已在网上注册的志愿者个人服务时间内。

(二)服务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四舍五入的办法,超过15分钟可计算为0.5小时,不足15分钟不计算。

(三)活动前期筹备工作超过1小时的,按第二条标准纳入服务时数登记。

(四)如果志愿者前往参加服务路上需要的时间或为服务进行准备的时间超过0.5小时,则按照实际耗费时间纳入服务时数登记。

(五)凡在大型活动中担任重要职务的,可视活动情况多加1-3小时的服务时间奖励,具体奖励时间由秘书处或活动组织者确定。

(六)如果成功为本队及下属各分队捐赠或联系捐赠的,可在网上申报服务时间,注明捐赠金额及接收人或接收分队,总队会员部人员将会进行核实;(上报方法:打开总队网站,登陆个人账户—我的服务时间—上报服务时间——填写并备注具体内容—提交—等待审核通过—上报成功)

(七)后勤服务时间由各部门负责人每月根据各部门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申报,填写申报表交秘书处审核后由会员部另行记录。

  • 网络服务计时由网络负责人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申报,

填写申报表交秘书处审核后由会员部录入。

(九)如果1年时间内没有达到20小时的服务时间,总队将冻结注册志愿者身份,连续三年无达到20小的,将注销注册志愿者身份。

(十)本办法由东莞市环保志愿服务总队(绿家园)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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