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级志愿者评定
一、星级评定的基本要求
(一)服从活动安排,自觉遵守服务时间,按质完成各项社会服务工作;
(二)对待服务对象热情周到,态度谦和,尊重服务对象的合理意见,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
(三)积极主动完成既定任务,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四)维护志愿者形象,树立团队意识,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加强相互间的交流与合作;
(五)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活动经费;
(七)不符合上述五点其中任一要求的不予评星。
二、星级评定标准
(一)东莞市环保志愿服务总队(绿家园)根据本年度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总时间累计(环保总队承认志愿者在其它组织的参与活动的服务时间,但需出具服务时间证明或网站查询截图),再加上以往的服务时间累积后认定。(年度内无参与服务者不在评定范围内)。
(二)星级计算方法
每位新加入志愿者的初始状态为非星级志愿者;
参与志愿服务累积达到100小时可授予一星级志愿者;
累计达到300小时可授予二星级志愿者;
累计达到600小时可授予三星级志愿者;
累计达到1000小时可授予四星级志愿者,并申报市四星级志愿者;
累计达到1500小时可授予五星级志愿者,并申报市五星志愿者,授予总队五星志愿者勋章并颁发水晶奖牌;
累计达到2000小时可授予红树林级志愿者,申报省五星志愿者并颁发红树林奖杯;
累计达到3000小时可授予白玉兰级志愿者,并颁发白玉兰奖座;
累计达到4000小时可授予黄铜级(玫瑰)志愿者,并颁发玫瑰铜奖牌;
累计达到5000小时可授予白银级(木棉)志愿者,并颁发木棉银奖牌;
累计达到6000小时可授予黄金级(牡丹)志愿者,并颁发牡丹金奖牌;
累计达到10000小时可授予钻石级志愿者,并颁发环保总队终身荣誉奖牌和奖章。
注:志愿者认定五星级、红树林、白玉兰、黄铜(玫瑰)、白银(木棉)、黄金(牡丹)级后无达到下一级评定标准的,每年度内服务满100小时的,授予“突出贡献奖”。(注:100小时不计后勤管理服务时间)
(三)认定程序
志愿者无需申报其它志愿组织服务时间的,由总队会员部依据在总队的累积的总服务时间进行认定。无需任何手续。
志愿者需要申报在其它志愿组织服务时间的,需填写环保总队星级志愿者认定申报表,并提供其它组织的服务时间证明或网站查询截图。
二、奖项表彰授予
总队每年设有三个奖项,分别为“年度优秀志愿者奖”、 “热心环保公益奖”、“优秀管理人员”。
“年度优秀志愿者”:是授予在总队全年积极参加活动,表现突出,当年累计服务时间超过50小时以上的志愿者。
“热心环保公益奖”:是授予长期以来对总队给予帮助、赞助,以及捐助物品和对总队成长作出重大贡献的热心个人和企业。
“优秀管理人员”:是授予在年度总队管理工作上做出优异成绩,在总队成长建设过程中付出努力的管理人员。